姐姐曾在雪山裏救過一個重傷的少年。
為了背他下山,她凍壞了雙腳,再也站不起來。
少年留下半支玉笛,說來日必來迎娶。
可來接人的車駕停在村口時,繼母把姐姐鎖進了豬圈。
她的女兒拿著玉笛,嫁給了剛被尋回宮中的皇子。
姐姐拖著雙腿爬出去喊冤。
繼母便說她瘋了,怕壞了皇家婚事,連夜將她沉進冰窟。
我跳下去拉她,隻撈到一截衣袖。
此後,我被賣進邊地軍營,替人縫補染血的冬衣。
營中疫病,是我燒掉死人衣物,分帳隔離,保住了半營將士。
軍醫教我救人,主將教我識字、斷案。
二十年,我從軍中女役做到巡軍禦史。
又替新帝查清三鎮克扣軍餉的大案,被授肅政使,持天子劍,專審皇親勳貴。
第一卷送到案頭的宗室案,便是貴妃母族侵占軍田。
那位貴妃,正是繼母的女兒。
卷尾附著求情奏疏,說她曾舍命救駕,請免其母受審。
我看著舍命二字,輕輕笑了一聲。
然後從貼身香囊裏,取出那截洗得發白的衣袖。
“調雪山舊驛籍。”
“她拿什麼救的人,我要一寸一寸查清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