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媽感情很差,卻一直不肯離婚。
偷拿媽媽手機時,我看見她發的帖子:
【最後悔的事,就是當年一時心軟,領養了大女兒。】
【本來以為自己不能生,才把她抱回來。誰知道沒過幾年,我就有了自己的孩子。】
【我們都不想要她,又都怕離婚時對方把她丟給自己。】
【小女兒聰明,兒子自律,隻有她身體差,性格也不討喜。】
我擦幹眼淚,把手機放回原處。
第二天,我用新注冊的小號在下麵留言:
【阿姨,不用急,你們很快就能離了。】
媽媽回複:【什麼意思?】
我沒有回答。
隻是低頭看向手裏的診斷書。
醫生說,我最多還能活三個月。
等我死了,他們就再也不用爭。
到底該把我丟給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