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為侯府家生丫鬟,主家獲罪抄家時,我用爹娘拿命攢下的撫恤銀自贖出府。
又拚死從人牙子手裏買下了被官賣的七歲小小姐。
此後五年,大牢裏的老爺夫人對我千恩萬謝,垂淚喊我大恩人。
為了供養小姐讀書認字,給牢裏送去禦寒冬衣和傷藥。
我起早貪黑當壚賣酒,雙手凍得潰爛流膿。
我以為隻要熬到平反,就能守得雲開見月明。
可新皇大赦天下那日,一切都變了。
老爺官複原職,嫌我一身市井酒氣玷汙門楣。
夫人更視接受家奴施舍為奇恥大辱。
就連我一手拉扯大的小小姐,也厭惡地將我推開:
“你讓我跟著你在酒肆拋頭露麵,害我淪為全京城的笑柄,你滾!”
他們做主將我嫁給六十歲的暴虐縣丞做填房,任由我被折磨得咽了氣。
再睜眼,我又回到抄家下獄的那一日。
看著獄車裏苦苦哀求我帶走幼女的老爺夫人。
我收起懷裏的銀票,退入看熱鬧的人群。
“奴婢命賤,伺候不好侯府的千金貴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