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去世那年,我十九歲,弟弟十一歲。
我放棄錄取通知書,進廠擰了八年螺絲,把他供成了研究生。
他買房,我出了首付;
他結婚,我又掏空積蓄,替他付了彩禮。
婚禮前一天,我還在酒店替他核對賓客名單。
直到主持人問我:
"您就是新郎家以前的保姆吧?"
我愣住了。
他翻開流程本,上麵寫著:
父母旅居海外,不便回國。家中阿姨出席觀禮。
弟弟很快把我拉到消防通道。
"姐,嶽父單位的人都在。你一上台說自己在工廠上班,我以後怎麼做人?"
"就是個稱呼,你非要毀了我的婚禮嗎?"
我低頭,看見他腕上的名表。
那是我加了三個月夜班,送他的畢業禮物。
手機恰好亮起,新娘催我把剩下的六萬尾款結了,還提醒我明天穿素淨些,別和長輩坐一桌。
弟弟伸手來拿我的手機:
"先付款,回頭我補償你。"
我避開了。
當著他的麵,我給酒店經理打電話,將後續費用對接人改成了新郎本人。
再打開購票軟件,買下去省城的車票。
成人大學的錄取短信,在我手機裏放了半個月。
這次,該輪到我去報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