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海下六十米,把最後一隻備用呼吸器塞給了喬雨薇。
為了救她,我錯過兩次減壓停留。
被拖上科考船時,醫生說我必須立刻進入唯一的再加壓艙,否則可能終身癱瘓。
媽媽卻當著直播鏡頭,把喬雨薇推進艙裏。
“正因為李知潮是我女兒,我才不能讓她享受特殊待遇。”
三個小時後,我腰部以下徹底失去知覺。
而被我救回來的喬雨薇,拿著我的潛水記錄,成了深海救援英雄。
三天後,媽媽來到病房。
我以為她終於後悔了。
她卻遞給我一份事故說明。
“隻要你承認違規下潛、爭搶治療資源,媽媽就當這件事過去了。”
我低頭看著再也抬不起來的雙腿,忽然笑了。
原來我的人生,從來沒有她的名聲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