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小就怕麻煩別人。
在福利院發燒,隻要還能站起來,我就不會叫老師。
被寄養後摔斷胳膊,我也忍了一夜。
因為養母說過:
“沒人喜歡總添麻煩的孩子。”
所以江家找回我時,我隻提了一個要求:
“你們照常生活,不用管我。”
十九年前的抱錯案重新立案,我本想算了。
媽媽卻握著我的手說:
“查,媽媽一定替你找到毀掉你人生的人。”
哥哥也發誓:
“無論查到誰,沈家都給你撐腰。”
那是我第一次覺得,原來我也可以麻煩家人。
直到證據指向假千金江悅的親生母親。
江悅哭著從樓梯滾下去後,全家都改了口。
爸爸把證據扔到我腳邊:
“燒了,別再給家裏添麻煩。”
哥哥擋在病房門口:
“她什麼都不知道,你非要逼死她嗎?”
媽媽拉著我哀求:
“你已經回來了,過去的事就算了,好不好?”
我終於明白。
他們不怕我受委屈。
隻怕我的委屈,麻煩到沈悅。
我撿起證據,點了點頭。
“好,以後不會了。”
當晚,我把原件交給專案組,注銷號碼,接受西北法醫中心的保密調令。
家屬信息那一欄,我停了很久,最後寫下兩個字:
“沒有。”
以後無論生病、受傷,還是死在外麵,我都不會再麻煩江家。
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