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歲認親那天,爸媽當著所有親戚說,要補償我三千萬。
可錢沒有交到我手裏。
他們說我在鄉下長大,不懂理財,讓養妹林清月替我保管。
此後五年,她每個月隻給我三百塊。
她說,這是爸媽對我的考驗。
我怕他們嫌我貪心,胃疼得整夜睡不著,也沒敢多要一分。
二十三歲這年,我查出絕症。
手術費十二萬。
醫生追到繳費窗口,把檢查報告塞回我手裏。
“再拖下去,就真的來不及了。”
我看著銀行卡裏的三百二十七塊六毛,第一次決定向爸媽開口。
剛走出醫院,卻撞上林家的慈善捐贈儀式。
父親剛向醫院捐了三千萬。
母親挽著林清月站在閃光燈下,笑得溫柔。
林清月手腕上的翡翠鐲子,價值八百六十萬。
那是我回家五年,都沒見過母親對我露出的笑。
我攥緊繳費單,小聲叫了一句:
“媽。”
母親看見我,笑容立刻淡了。
林清月卻先紅了眼。
“姐姐,這個月的三百塊,我已經給你了。”
母親下意識將她護到身後。
“清月處處替你著想,你還要逼她到什麼時候?”
我把繳費單遞過去。
“我隻想從那筆補償裏,拿十二萬救命。”
父親臉色驟沉,將一份銀行流水摔到我腳邊。
“三千萬五年前就全給你了!”
“你敗光了錢,還敢來欺負清月?”
我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