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娘是百樂門最紅的歌女,
當年督軍求娶,擲金山銀海許諾護她一輩子。
可他剛出征,大太太便命人給我娘灌了啞藥。
她高高在上地踩著我娘的臉:
“下賤的戲子,也配進督軍府?”
我娘被活活打死,而我被她扔進了百樂門,任人踐踏。
大太太的父親是豪紳,督軍仰人鼻息,也沒敢問我們娘倆的下落。
我熬了二十年,生生殺出一條路,成了上海灘的地下龍頭。
而風光無限的督軍府,早已在混戰中成了空殼。
直到今日,我為留洋歸來的兒子在和平飯店設宴選妻。
大太太竟也帶著孫女來了,
她根本沒認出我,依舊端著架子,施舍般開口:
“聽說你出身草莽,我孫女可是名門閨秀,嫁給你兒子,那是替你改換門庭。”
那女孩也仰起下巴,語氣驕矜:
“本小姐身份尊貴,肯嫁進來是你們祖上積德!”
我靠在主位上,把玩著勃朗寧,微微笑了。
真好奇啊。
勃朗寧的子彈和當年那碗啞藥比,哪一個更難咽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