確診癌症後,我沒敢告訴小姨和姨父。
而是默默寫了一封遺書,寄給十八年從未露麵的親生父母。
質問他們為什麼生下我卻不養我。
我從小寄養在小姨家。
雖然他們給我交學費、供吃住,每年過年還會給我買一套新衣服。
可寄人籬下的拘謹依然如影隨形。
我無數次羨慕表姐,能肆無忌憚地跟父母撒嬌。
而我隻能像個小心翼翼的租客,連生了絕症都不敢拖累他們。
直到信寄出的當晚。
我痛得睡不著,去客廳倒水,卻聽見小姨和姨父在臥室閑聊。
姨父歎氣:
“要不把圓圓的戶口遷回來吧,她畢竟是我們親生的。”
“當初是因為計劃生育才掛在你姐家的啊。”
小姨果斷開口:
“算了吧,蔓蔓當了十多年獨生女,突然告訴她有個妹妹,她肯定接受不了。”
姨夫沉默兩秒,開口道:
“也是,那就算了,現在也挺好。”
手裏的水杯砸在地上,四分五裂。
原來我就是他們的親生女兒。
我攢了十八年的恨,到頭來,都恨錯了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