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小活潑好動,精力旺盛。
六歲那年,我不慎打翻了燭台,引起的火災毀了妹妹的嗓子。
母親將一枚銀鈴死死係在我的腕上,
並立下規矩:鈴響一次,禁食一日。
此後十二年,我笑也罰,哭也罰,連步子重了都要罰。
十八歲這年,聖上親指沈家長女為太子妃。
次日女官來宣旨時,母親竟領進一個破衣爛衫的潑皮,捧著我的私衣跪在地上。
母親痛心疾首:
“阿姝,你上月被山匪擄走一夜,清白盡毀。若嫁入東宮,便是欺君大罪!”
妹妹早已換上我的大紅嫁衣,泫然欲泣:
“姐姐,為了保全沈家滿門,這太子妃隻能由我代當了,你別怨我。”
看著這盆毀人清白的滔天臟水,我忽然覺得好笑。
腕上的銀鈴叮當作響。
我拔下發簪,挑斷了那根勒了我十二年的紅線。
叮當一聲,銀鈴落地。
我將鈴鐺踢到妹妹腳下,幹脆地點頭:
“行,婚事給你,今日起我與沈家恩斷義絕。”
母親大概不知道,太子患有眼疾,目不能視。
他下旨求娶沈家長女,認的根本不是臉。
而是當年背他爬出死人堆時,那一陣清脆的銀鈴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