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娘被押上斷頭台那日,我跪在雪裏數鼓聲。
第三通鼓落,她就要人頭落地。
滿城都說她毒殺老侯爺,罪證確鑿。
可我記得那隻藥碗的味道。
苦味底下,藏著西域火鶴草的甜腥。
我隻有六歲。
沒有人肯信一個孩子。
於是,我爬上登聞鼓架,用額頭撞響了二十年無人敢敲的鳴冤鼓。
第一通催命鼓落,監斬官扔出了行刑火簽。
我衝上刑台時,娘替我擋下刀背,右手五指被生生碾斷。
隨後我爬上鼓架,撞響登聞鼓,舉起爹爹留下的銅鑰匙。
“我不隻告侯府殺人。”
“我還告鎮國侯謝明遠,通敵,奪爵,害死雁回關三千將士。”
攝政王蕭承硯下令刀下留人。
我以為娘能活了。
可謝明遠卻當眾展開一封血書。
血書上,是我爹的筆跡。
最後一行寫著。
“此女非我骨血,可隨軍報一並滅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