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七年,陸衍從每周三去給他的恩人陪床,變成了隔一天就會去。
每次我忍不住問他能不能給她請個護工時,他回應我的都是同一句話。
"她替我擋過一刀,我不去照顧,還算人嗎?"
可我爸住院做心臟搭橋時,他卻交完錢轉頭就走。
"沈姐今天要換藥,離不開人。"
我一個人在ICU門口坐了一整夜。
後來我媽摔斷了腿,我請他幫忙接一趟。
他利索當然得拒絕:
"自己打車,我這邊走不開。"
直到閨蜜告訴我在咖啡廳遇到了男友,給我發來了照片。
那個"植物人"穿著碎花連衣裙,笑著給陸衍喂提拉米蘇。
他低頭去咬她指尖上的奶油,眼神溫柔得像從未對我用過。
我沒有崩潰痛哭,反而覺得釋懷。
或許從一開始他們就不是恩。
我們也沒有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