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皇和五位皇兄總說,我是全宮最受寵的公主。
可每個月,隻給我三十文。
撫養我的貴妃說,這是父皇親自定的。
“我長大不過是和親的棋子,能活著就該知足。”
我信了。
父皇再問我缺不缺東西,我隻當他在說場麵話。
直到養大我的啞婆婆病倒,我拿三十文買不起藥。
隻能去禦膳房偷一塊肉。
太監將我押進宮宴時,肉湯還在順著袖口往下滴。
父皇沉下臉。
“堂堂公主,你就缺這一塊肉?”
“朕和你五個哥哥日日在外征戰,什麼好東西沒送到你宮裏?”
“貴妃把你養成這副模樣,更該受罰!”
我忍了十年的委屈一下湧了上來。
“不許罰貴妃!”
“明明是你們六個人,每個月隻肯給我三十文!”
“吃飯要錢,看病要錢,連宮裏的炭也要我自己買。”
“皇後至少還肯讓我去浣衣局幹活,換幾碗剩飯。”
“你們不想養我,直說就是,何必拿她出氣?”
父皇手裏的酒杯停住了。
五位皇兄齊齊看向我。
“你說,我們每個月隻給你三十文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