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找回許家一周年那天,我簽下了斷親協議。
生母冷笑,“還是嫌家裏窮,不想認我們?”
我點頭。
“對。”
門忽然打開。
生父和兩個哥哥簇擁著假千金許明珠走進來。
她握著跑車鑰匙,腕上戴著千萬手鐲。
看見我,三個人慌忙把奢侈品往身後藏。
生母索性笑了,“算了,不和你裝了。”
“許家其實是首富。”
“這一年裝窮,隻是想看看你認的是親人,還是錢。”
我點頭,“我知道。”
昨晚,維多利亞港為許明珠放了一夜煙花。
也是昨晚,我賣掉養母留下的金鐲,冒雨送了七十六單外賣。
三萬塊,替生父還不存在的賭債。
五萬塊,給生母交假的手術費。
剩下的錢,供許明珠和哥哥們出國留學。
而他們一家,隔著酒店落地窗,看我摔斷兩根肋骨,還賭我會不會繼續送。
回許家整整一年,因為家裏窮,我輟學打工,一天都沒休息過。
生母笑著撕碎協議。
“行了,既然知道就別鬧了,你的考驗通過了。”
“以後明珠有的,也分你一點。”
我搖搖頭,“不需要了。”
家人和考驗,我都不再需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