訂婚宴上,婆婆遞給我一份婚前協議。
婚後工資上交,工作辭掉,婚前房加上她兒子的名字。
男友摟著我勸:
“簽了吧,我媽也是怕你以後不顧家。”
我點點頭,拿筆添了三行。
婚後他工資交給我。
他的車加我名字。
以後誰家父母生病,誰家孩子辭職伺候。
婆婆當場拍了桌子。
“你一個女人,怎麼什麼都算得這麼清?”
我把戒指推回去。
“不算清楚,難道等結婚以後算嗎?”
男友追出來,說我為了幾行字毀了七年感情。
手機卻在這時多出一本日曆。
上麵寫著:
【原定結局:婚後第七年,你因長期勞累查出癌症】
【丈夫正在陪另一個女人產檢】
行吧,那還說啥了,這婚誰愛結誰結去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