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出身皇商,為替丈夫洗去謀逆嫌疑,假死藏進侯府地下賬房整整十年。
這些年,定北侯府的軍餉、田莊和人情往來,全靠我暗中經營。
丈夫答應過我,會護好我們的女兒歲寧。
兒子也說,等我洗清罪名,一定親自接我回府團聚。
可今日,管家拿來一張三萬兩的支銀單。
銀子要從歲寧的嫁妝裏出,用來迎娶她夫君心愛的表妹。
我問歲寧是否同意。
管家支支吾吾地說,歲寧不肯自請下堂,侯爺便汙蔑她與人私通,兒子親自開祠堂將她逐出族譜。
最後,是她的夫君把她鎖進靈堂,一把火燒了個幹淨。
他們以為我死了,也以為歲寧死後,她名下的商鋪、船隊和七十二處田莊都會歸侯府所有。
我收回賬房印章,吩咐掌櫃:
“婚禮照辦。”
“等賓客到齊,再告訴他們,這座侯府連明日的米都買不起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