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投生了十世,每一世都因一貧如洗而餓死街頭。
於是這一世,我痛定思痛,決定當個隻認錢的撈女。
五歲,聽說福利院要給我安排普通家庭,我躲了三天。
十歲,福利院發零食,我轉手擺攤溢價出售。
十七歲,首富親媽終於找到了我。
認親現場,我掏出收款碼遞了過去,
“親情誠可貴,打款價更高。”
“補交一下這十七年的撫養費,不過分吧?”
親媽紅著眼眶,當場給我開通了無限額的副卡。
我喜笑顏開地跟著她回了林家別墅,假千金迎麵走了過來。
“姐姐不會趕我走吧?我不要林家的一切,隻求能陪在爸媽身邊。”
親爸親媽站在一旁麵露難色,我轉身掏出紙筆,
“不要錢都好說,空口無憑,來立個字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