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五歲之前,我最大的本事就是花錢。
三千萬的鑽石嫌小,八百萬的古畫拿來墊桌腳,逛一次拍賣會能刷爆三張卡。
三個哥哥都說沒關係。
大哥負責賺錢,二哥負責收拾爛攤子,三哥負責在我被罵時堵住我的耳朵。
全家隻有一個要求。
我開心就行。
直到傅家拍賣行賣出一件假國寶,家族名譽掃地,瀕臨破產。
新來的鑒定師踩著高跟鞋,把那件“國寶”擺到我麵前。
“傅小姐不是最會買東西嗎?”
“你說說,這件值多少錢?”
周圍笑成一片。
他們都知道,我連朝代都分不清。
我摸了摸瓷瓶。
三哥受傷前,還答應給我買下一整條商業街。
他要是殘了,誰陪我逛?
我抬手,把瓷瓶哐當一下摔在地上。
所有人瘋了。
“那是二十億的國寶!”
“報警!馬上報警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