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因公殉職後的第三個月,我被告上法庭。
公交公司指控我冒領了三次死亡賠償金,總計一百八十萬元。
可那筆錢,我一分都沒拿到。
第一次,短信提示賠償金到賬,銀行卡餘額卻沒有變化。
第二次,我直接守在櫃台前辦理,銀行經理確認六十萬元已經入賬。
不到半小時,那筆錢便憑空消失。
第三次,我讓丈夫最信任的徒弟陪我一起領取,還邀請公證員全程見證。
所有手續都沒有問題。
可到了第二天,公司後台卻顯示,我主動申請撤銷賠償,又使用三份不同材料重複申領。
更可怕的是,三份申請書上全是我的親筆簽名。
法庭上,丈夫的徒弟替我作證,說我絕不可能騙取賠償。
法官剛準備調取銀行錄像,大屏幕裏卻出現了我和他的身影。
畫麵中的我們舉止親密,還在車裏商量如何利用丈夫的死亡反複套取賠償。
婆婆看完錄像,當庭給了我一耳光。
丈夫的同事罵我早就和他徒弟勾搭成奸。
連唯一願意相信我的證人,也因為涉嫌共謀被帶走調查。
最終,婆婆等不到治療,在家中去世。
我則背著騙取死亡賠償的罪名死在了看守所。
回到丈夫出事故的前一天,我連夜趕到他的公交場站,想阻止他出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