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去世後,我答應替他照顧四個沒成年的弟弟。
二十年,我傾盡所有。
老二買房,我出首付。
老三創業失敗,我抵押房子替他還債。
老四結婚,我給十八萬八彩禮。
最小的老五,更是我一手供到大學畢業。
所有人都誇我長嫂如母。
我也一直把他們當親弟弟。
直到女兒結婚前一個月。
我給她準備的婚房裏,突然住進了一個懷了孕的遠房表妹。
她穿女兒的睡衣,睡女兒的婚床。
連我給女兒準備的婚紗,都被她試過。
女兒不同意,被一巴掌扇到臉上。
我看著女兒臉上的巴掌印。
忽然覺得自己這二十多年,活成了一個笑話。
丈夫臨死前讓我照顧他的弟弟。
我做到了。
現在。
我也該好好照顧自己的女兒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