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混的人,不惹事卻也不怕事。
姐妹被前男友堵在巷子口,我抄起板凳追了他三條街。
小弟被工地老板賴薪,我坐在他公司門口罵了三天,硬把錢要回來。
閨蜜被婆家打了,我帶人殺到對方家裏,讓那男的當街給我閨蜜磕了三個頭。
久而久之,大家都喊我大姐,有事第一個找我。
一次替被騷擾的姑娘出頭,我意外穿成了侯府新婦。
新婚第三天,夫君就要奉旨外放邊關。
臨行前,他拉著我的手,欲言又止:
"我母親性子太軟,族親借錢她不敢拒,下人偷東西她不敢問。"
"二叔盯著爵位,三嬸霸著莊子,連管家都敢克扣母親的用度。"
"我這一走少說三年,隻怕......回來時連侯府的門都進不了。"
他看著我,像是把最後的指望全押在我身上:
"娘子,我不求別的,隻求你替我護住母親。"
我一把拉開門,笑了。
“夫君放心,我別的不擅長。”
“就擅長護自己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