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家有條不成文的規矩:大的要讓著小的。
小時候,最後一塊排骨要留給妹妹。
上高中,她一句喜歡曬太陽,我就從朝南的臥室搬去了沒有窗的儲物間。
工作後,我每月工資交八成,媽媽總說:“都是一家人,別算得那麼清。”
我聽了二十多年,也真的以為,懂事一點,他們就會多疼我一點。
直到二十九歲生日那晚,我加班到淩晨,胃疼得直不起腰,回家找藥。
客廳燈還亮著。
爸爸蹲在地上替妹妹拆一隻限量款行李箱,媽媽把房本塞進她懷裏。
“畢業禮物。市中心那套房,寫你一個人的名字。”
妹妹抱住她:“姐知道了不會不高興吧?”
媽媽頭也沒抬。
“她最懂事,不會跟你爭。”
我扶著門框,忽然笑了。
原來他們不是不知道我會疼。
隻是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