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媽偷看了我的日記後,認定我早戀。
日記裏寫的是暗戀同桌的心事,連手都沒牽過。
她當著全家人的麵念出來,親戚們哄堂大笑。
我哭著求她別念了,她扇了我一巴掌:
"做得出來還怕人說?不要臉的東西!"
從那以後,她每天翻我書包、查我手機、跟蹤我上下學。
我跟男同學說一句話,回家就是一頓打。
"你要是敢跟男的接觸,我就打死你。"
後來我再也不和任何人說話,成績一落千丈。
老師打電話說我可能有抑鬱傾向,建議看心理醫生。
媽媽掛掉電話冷笑:
"她就是早戀被發現了惱羞成怒,還抑鬱?她有什麼資格抑鬱?"
那天深夜,我在最後一頁日記上寫:
媽媽,我從來沒有戀愛過,但沒關係,以後也不會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