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媽能看見一個人的福禍,但一年最多說三次,否則會死。
十二歲那年,我上學前,她幾次欲言又止,最後隻說:
“一切皆有命數。”
我沒多想,轉身上了校車。
結果校車半路側翻,我搶救了三天,右腿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疤。
媽媽抱著我哭,說她今年已經提醒過三次,不想死,所以不能救我。
我很理解她,從沒怪過她。
後來,我和妹妹考上同一所大學。
開學前,媽媽提醒我:
“千萬別和一個叫蘇子銘的男孩談戀愛!”
我深知一次預言有多寶貴,
所以京圈小少爺蘇子銘向我表白時,哪怕我喜歡他喜歡得要命,還是狠心拒絕了。
可轉眼,他便和妹妹走到了一起。
暑假回家,我意外聽見媽媽對妹妹說:
“你姐姐要是和子銘在一起,會被他寵一輩子的。”
“可媽媽看你這輩子過得太苦了,想讓蘇子銘這麼好的男孩子來救贖你。”
“對了,你下學期還有五個小災禍,媽媽全都說給你聽。”
五個。
我站在門外,渾身冷得發抖,眼淚一顆顆砸在右腿的傷疤上。
原來超過三次,媽媽根本不會死。
原來十二歲那年,她不是救不了我。
她隻是不願意。
既然我的幸福要被拿去給妹妹消災,那我曾經受過的苦,又算什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