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歲那年,爸媽隻給哥哥報了夏令營。
我覺得他們重男輕女,在家裏鬧得天翻地覆。
可爸媽卻拿出了我的戶口本。
戶口顯示,我是我大伯的女兒。
“你親爸媽嫌棄你是個女孩,把你扔給我們養。”
“你在我們家白吃白喝這麼久,我們已經是仁至義盡了,希望你能要點臉麵。”
八歲的我第一次體會到什麼叫羞愧難安。
為了不再次被拋棄,我不敢再爭再搶。
哥哥差一名被心儀985錄取,已經成功被錄取的我直接退學複讀。
哥哥要買電腦,我連續半年生活費隻要一百天天隻吃饅頭蘸涼水。
多年後,我和哥哥考公考到了同一個高薪崗位。
我排第一,他排第二。
爸媽毫不猶豫地說。
“二妹,這個崗位就招一名,你主動退出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