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車停在陸家大宅門口時,迎接我的不是喜炮,而是陸景琛大嫂手裏的一份"入門須知"。
白紙黑字,五條家規——
一、長嫂如母,需對長嫂百依百順。
二、每日晨昏定省,伺候長嫂起居。
三、需要記住長嫂喜惡,一切以長嫂為尊。
四、婚後第一個孩子要過繼給長嫂。
五、掌家權全權交給長嫂,不得有違。
我抬頭看向陸景琛。
他站在台階上,西裝筆挺,目光有些閃躲。
"阿寧,先簽了,回頭我再跟他們談。"
我笑了一下。
"家規的事你也知道?"
他沒回答。
大嫂溫淺倒是直接:"弟妹,你家公司上個月不是被清算了麼?嫁進我們陸家,就該有嫁進來的規矩。"
原來如此。
他們以為我破產,所以想要調教我。
我垂眼看著那張紙,忽然覺得很可笑。
我的公司確實注銷了——
因為資產已經全部並入新加坡母公司,估值翻了六倍。
但我沒有解釋。
我拿著家規,笑了笑。
"好啊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