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第一次見方晨聿,他跪在他媽的棋牌室門口。
他媽輸紅了眼,指著他跟債主說:
“這小子抵三萬,你們拉走。”
我那年十五,身上隻有兩萬四,是我寒暑假給人補課攢下的全部積蓄。
我跪下來求那幾個人便宜點,最後添上我的金鎖,把他贖了回來。
我家不富,但我把所有能給的都給了他。
我的衣服他先挑,我的房間他先住,我的朋友全變成了他的朋友。
後來他讀了研,進了大廠,比我混得好。
我很驕傲,逢人就說“這是我弟弟”。
我和女友林雲蔓交往第六年,她忽然說想辦個家宴,請方晨聿來認認門。
我還張羅了一桌子他愛吃的菜。
飯後我去廚房切水果,聽見我媽在陽台跟林雲蔓喝茶。
我媽說:“你們倆的房子我去看過了,晨聿說戶型不太滿意。”
林雲蔓說:“下周帶他再去看看,別委屈了他。媽您放心,星川這邊不會露餡。”
我媽笑了一聲:“晨聿這孩子命苦,你對他好點就行。”
水果刀切進了我的手指,血滴在砧板上。
我給了他一整個世界。
他就在我的世界裏,給我挖好了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