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禮彩排時,司儀準備了十二件私人物品。
規則很簡單。
從一堆東西裏,挑出屬於伴侶的六件。
我蒙著眼,摸到了她常用的止痛藥、斷了搭扣的手鏈,還有她失眠時戴的耳塞。
六件,全對。
輪到蘇念時,她很快拿走一塊舊表、一支鋼筆、一枚銀質打火機。
工作人員接連搖頭。
那六件屬於伴郎席上的程嶼。
我的袖扣、車鑰匙和戴了八年的戒指,她一件都沒認出來。
蘇念的妹妹卻笑了。
“姐,你還說自己早把程嶼忘了。”
嶽母趕緊打圓場。
“他們從小一起長大,記得清楚很正常。”
司儀正要換個遊戲,蘇念忽然拿起那塊舊表。
表蓋內側刻著一句話:【等我回來】
宴會廳的大門隨即打開。
程嶼站在門外,手腕上戴著與它成對的另一塊表。
蘇念扯下頭紗,朝他走了過去。
司儀小聲問我,儀式是否暫停。
我將戒指摘下來,放進那堆她沒認出的東西裏。
“不用暫停。”
“直接取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