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年來,我為蕭承毅繡了九麵軍旗。
每一針山川暗紋,都是我熬壞眼睛、紮破十指替他鋪出的生路。
他靠它們九次避過伏兵,從無名小卒成了鎮北將軍。
每次凱旋,他都會托人帶回一句:
“雲羅,再等我一年,我必十裏紅妝娶你。”
我便守著這句話,一等九年。
第十年,婚書終於送進顧家。
我摸著滿手針傷,幾乎不敢拆開。
可新娘那一欄,寫的是養妹顧明珠。
還沒等我問清楚,父親便催我給第十麵軍旗落下私印。
我拆開夾層,指尖驟然僵住。
裏麵藏著叛軍才用的狼首暗紋。
此旗若送到邊關,顧家滿門都要問斬。
可封旗人的名字,隻有我。
門外,母親正柔聲安慰養妹:
“別怕,她等了承毅九年。哪怕受些委屈,也舍不得毀掉他的前程。”
原來他們不隻要我的功勞、我的婚約。
還要我替他們去死。
我咽下喉間的血腥氣,重新穿好針。
他們說得沒錯。
這麵軍旗,我一定會親手送到蕭承毅麵前。
隻是旗幟展開時,誰被押上刑台,就不由他們決定了。
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