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江家找回的第二天,我就被推進手術室,為他們養了二十年的假千金捐骨髓。
醒來時,母親握著我的手哭了一夜。
她說,過去欠我的二十年,以後會一點點補給我。
我信了。
於是三年裏,我為江若黎輸血、捐骨髓,落下一身病。
直到她第三次“病危”,全家決定讓我捐腎。
可手術前一天,我被確診胃癌晚期。
母親卻當著我的麵撕碎診斷書。
“若黎都快死了,你還拿絕症爭寵?”
哥哥沒收我的手機,未婚夫扣下我的證件,像從前那樣溫柔地哄我:
“救完若黎,我們就結婚。”
我看了他很久,最後還是簽了字。
隻是他們不知道,我簽下的不是捐獻同意書,而是斷親書和退婚協議。
手術當天,他們全守在江若黎床邊。
直到護士推開準備室,才發現裏麵隻剩一套病號服。
半小時後,我乘坐的醫療轉運車墜下山崖。
那一刻,他們還不知道——
江若黎的病曆是假的。
而我的癌症,是真的。
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