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天生配得感極低。
被豪門父母找回那天,我站在門外練了半小時,才敢叫第一聲爸媽。
媽媽嫌我上不得台麵,告誡我,“多學學薇薇,她才有千金小姐的樣子。”
於是薇薇穿白裙,我便穿上洗到發白的舊校服。
薇薇愛彈琴,我將手指練到流血,也不敢喊疼。
可我越努力,他們越討厭我。
薇薇哭著砸了鋼琴:
“你為什麼什麼都要學我?是不是連我的人生也想搶?”
哥哥一巴掌將我扇倒:“贗品學得再像,也是贗品。”
爸爸燒了我的琴譜。
媽媽則將行李扔到我腳邊,眼裏盡是厭惡:
“讓你學薇薇的規矩,沒讓你學她的一切。”
我跪在門外一夜,終於明白了。
原來我越拚命學習怎麼成為他們的女兒,他們越恨我。
後來,薇薇把我騙進廢棄琴房,親手點燃窗簾。
哭著跑出去說我嫉妒她,想拉她一起死。
爸媽和哥哥撞開房門時,我和薇薇同時倒在濃煙裏。
明明我離門更近,他們卻越過我,將她抱了出去。
哥哥回頭怒吼:
“自己做錯事,自己爬出來!”
其實我爬得動。
可看著他們護著薇薇遠去的背影,我慢慢收回了手。
既然他們都嫌棄我是討厭的學人精,那我便不學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