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七年,沈曼吟從沒陪我過過生日。
"我不喜歡儀式感,太幼稚了。"
每年我訂好的蛋糕都被她退回去,買好的蠟燭落滿灰。
我學會了一個人過,連朋友圈都不發。
直到這天,我下班路過她公司樓下的法式餐廳。
落地窗裏,沈曼吟正舉著香檳,對麵坐著一個穿著白襯衫的年輕男孩。
桌上的蛋糕是雙層的,裱花寫著"林嶼白,22歲快樂"。
她親手點燃蠟燭,笑得像我從沒見過的樣子。
"許個願,我陪你每年都過。"
她的聲音隔著玻璃傳出來,溫柔得像在哄一個孩子。
我站在街對麵,突然想起上個月她刪掉我備忘錄裏的生日提醒。
理由是"占內存"。
原來不是不喜歡儀式感,是不喜歡和我有儀式感。
我轉身走進街角的便利店,買了一塊芝士蛋糕。
塑料叉子插進去的時候,奶油塌了一小塊。
我吃得很慢。
像是在嚼碎過去七年裏,每一個我說服自己"她就是這種人"的夜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