妻子去世後,我十九年沒有再婚。
隻因女兒說,我敢給她找後媽,她就從樓上跳下去。
如今她懷了黃毛的孩子,逼我賣房給錢。
"爸,把房子賣了,給我們付首付。"
"再拿五十萬,讓小天開店。"
我沒答應。
第二天,她挺著肚子開了直播。
鏡頭裏,她渾身是傷,哭著說我虐待她。
我被全網指責。
她給我發來消息:
"什麼時候簽賣房合同,我什麼時候澄清。"
"反正你沒老婆,也隻有我一個孩子。"
我調出家裏的監控。
打她的人,明明是她拚命維護的黃毛。
我把視頻交給警察,取消了給她準備的房產贈與。
隨後撥通那個五年沒有換過的號碼。
"林嵐,你以前問我,願不願意重新成個家。"
"我現在答應,還晚嗎?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