邊關三座軍倉失火,五萬石軍糧一夜成灰。
婆母從我八歲女兒房中搜出倉門鑰匙,將她綁上刑架。
昭昭被打斷一條腿,仍哭著說,失火前夜,她看見柳承安拿著父親的腰牌,命糧官把精糧裝車運走。
夫君趕來時,我以為他會救女兒。
他卻捂住昭昭的嘴,抓起她染血的手,在認罪書上按下手印。
“承安將來要繼承我的衣缽,不能背上死罪。”
“昭昭是我的女兒,受些委屈,以後還能補償。”
原來柳雲柔給兒子買軍職,花的是邊軍的口糧。
夫君要我交出十二座糧倉補齊虧空,否則便送昭昭去祭旗。
可栽贓昭昭的鑰匙,三日前才由我親手交給他保管。
我接過認罪書,在背麵寫下“和離”二字,又從他案前取回玄鐵糧令。
夫君謝臨川臉色驟變,伸手來奪。
門外卻在此時傳來急報。
“將軍,十二座糧倉全部落鎖,今日該送入軍營的糧車,也停在了城外。”
“裴家管事說,沒有夫人的手令,誰來了也不開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