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考剛結束,離婚的爸媽又爭著要我。
不是想我了,而是要我去各自家裏幫忙。
爸爸說:“她弟弟馬上初三,讓她來我家補課。”
媽媽冷笑:“她妹妹剛做完手術,當然要先來我家照顧。”
自從爸媽各自再婚後,我成了兩家的臨時女兒。
繼弟成績下降,爸爸接我過去補課。
繼妹生病,媽媽叫我過去照顧。
可我發高燒時,爸爸說該媽媽管。
媽媽卻說工作忙,讓我自己去醫院。
他們用得上我時,誰都不肯讓。
我需要他們時,誰都不肯要。
我點開那條擱置已久的消息:
【你填報的新生提前培養計劃需提前一個月報到,參加封閉集訓,是否確認?】
我回複:
【確認。】
從今以後,兩個家的排班表上不會再有我的名字。
我為自己安排的去處,在兩千公裏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