攝政王從戰場回來後瘋了。
他不僅認不得人,每逢月圓還會持劍傷人。
賜婚聖旨送到國公府的當晚,妹妹要割腕自盡,逼父親將我從族譜中認回來。
十年前,他們嫌我生母出身低賤,把我送去莊子自生自滅,
三年前,妹妹看上我的未婚夫,又宣布我並非國公府血脈。
如今,她不願嫁給瘋王,我便重新成了國公府嫡長女。
父親將嫁衣放到我麵前,許諾隻要我替嫁,便把母親的牌位迎進祠堂。
而曾說會等我一生的謝懷安,此刻正擁著妹妹站在門外,對我說。
“王爺已經瘋了,你嫁過去也未必知道自己嫁了誰。”
“婉兒膽小,這份苦隻能由你來受。”
我沒有哭,隻讓父親當著全族的麵寫下斷親書,又討回母親留下的三十六間鋪子。
好,攝政王我嫁了,日後你們可別喊半句後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