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替嫡姐試了十二年的藥。
侯府上下都說,嫡姐身子金貴,我命硬,吃不死。
及笄那日,我與嫡姐各喝了一碗養顏湯。
當晚,我體內積毒發作,吐血不止。
府裏唯一的解毒丹,卻被母親送進嫡姐房中。
“她下月就要入宮,不能有半點閃失。”
“至於你,熬不過去便是命。”
父親怕我死後連累侯府,逼我簽下生死狀。
我簽了,又添上一句,
從此以後,我與永寧侯府恩斷義絕,生死不相幹。
父親隨手按了印。
可我剛走出侯府,太醫便白著臉追來。
“送藥的人貼反了標簽。”
“二小姐喝的是普通補湯,真正中毒的是大小姐!”
那毒無藥可解。
除非用一個試藥十二年、血中早已生出抗性之人的心頭血做藥引。
父親當場撕碎生死狀,命人將我抓回去。
我卻展開一份蓋著官印的斷親書。
“侯爺忘了嗎?”
“方才,是您親手按的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