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天生一雙火眼金睛。
別人眼裏的合同,在我眼中會根據風險變色。
小問題泛黃,可能導致虧損的條款發紅。
如果紅得發黑,誰敢簽字,誰就得倒大黴。
入職八年,我替公司審過三千多份合同,沒有出現過一筆壞賬。
公司也從發不出工資的小作坊,做到了行業前十。
同事們都叫我避坑女王。
直到我熬了三個通宵,替公司拿下一千五百萬的訂單。
慶功會上,銷售總監梁正峰卻把獎杯交給了入職四個月的宋佳琪。
我寫的方案成了她的成果。
我維護七年的客戶成了她的業績。
就連二十萬元獎金,她也拿走了十二萬。
我拿出修改記錄,梁正峰卻滿臉不耐煩。
“佳琪隻是借你的成果證明自己。”
“你都是公司老人了,跟一個新人計較什麼?”
第二天,宋佳琪又搶走了我跟進半年的三千萬訂單。
她連合同都沒看完,便直接蓋了章。
梁正峰還特意發郵件警告我,不許幹涉她負責的項目。
我看著那份紅得發黑的合同,笑著關掉電腦。
既然客戶、業績和獎金都屬於宋佳琪。
那合同裏的五百萬大坑,自然也該由她自己踩。
三天後,客戶帶著律師找上門。
宋佳琪哭著躲到梁正峰身後。
梁正峰終於想起了我。
“清禾,你不是一眼就能看出合同的問題嗎?”
“趕緊想辦法救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