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出海遇難那年,我二十六歲。
我替他還清漁船貸款,贍養他癱瘓的母親,守了整整十二年。
直到婆婆臨終前攥著我的手:
"阿晴,對不住......阿墨沒死,他在南邊,和別的女人生了兩個娃。"
原來那場海難是假的。
保險賠的兩百萬,他一分沒留。
留給我的,隻有債務、病床上的婆婆,和望夫石的美名。
我千裏迢迢找過去,他躲在新家門後,讓現任妻子潑了我一盆開水。
我撲上去撕他領口,被四五個人按在地上。
他報了警,派出所查不到我的婚姻登記,我在留置室待了兩天。
他隔著鐵欄杆笑:
"回去吧,沒人信你。"
走出派出所,我隻想回去調出那份理賠保險,回程大巴卻翻下了山崖。
我死前最後一個念頭是:不甘心。
再睜眼,我站在碼頭上。
丈夫背著行囊深情地抱住我:
"等這趟回來,就給你買金鐲子。"
我笑著替他理好衣領,轉身撥通了海事局的電話。
這一次,你別想“死”得那麼體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