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小就堅信,人必須提供情緒價值才配被愛。
別人開心時不缺我。
隻有他們憤怒、委屈、絕望時,我才有機會派上用場。
所以養母生氣,我遞藤條。
養父輸錢,我主動跪好。
他們罵完我神清氣爽,我也覺得自己特別有用。
成年後,我成了一名職業出氣筒。
按小時收費,包罵不還口,加錢還能提供自我檢討。
親生父母找到我時,我正替一個富太太挨耳光。
母親哭著把我帶回家。
我一看見全家紅著眼,頓時來了精神。
父親愧疚,我替他罵自己不懂事。
哥哥生氣,我把藤條遞到他手裏。
養女妹妹害怕失寵,我跪下來給她當腳墊。
可他們一個都不肯用我。
當天晚上,我主動留下辭職信。
理由是:
“貴府全員情緒穩定,本崗位確無存在必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