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家客廳裏掛著一張“犧牲輪班表”。
媽媽說,三姐妹是一家人,遇到困難必須輪流為家庭付出。
大姐放棄考研,二妹推遲結婚,而我負責高中畢業後出去打工。
可後來我才知道,大姐放棄的是根本沒考上的研究生;
二妹推遲的是從未確定日期的婚禮;
隻有我真的撕掉了錄取通知書,在流水線上站了整整六年。
六年後,媽媽突然查出重病。
姐妹三人重新抓鬮,決定由誰賣掉名下的房子給她治病。
大姐抽中【陪護一個月】,二妹抽中【負責做飯】,隻有我抽中了【賣房承擔全部醫療費】。
媽媽躺在病床上,含淚握住我的手:
“這是老天爺的安排,媽知道你最孝順。”
我差一點就簽了賣房合同。
直到繳費那天,我在樓梯間聽見二妹興奮地問:
“媽,她的房子能賣一百八十萬,真都給我當嫁妝?”
媽媽壓低聲音:
“當然。你婆家說了,沒有婚房就不辦婚禮。”
“病曆是你大姐托人開的,等她賣完房,我再說自己遇到了神醫,病突然好了。”
“反正她從小就是最能犧牲的那個,不會懷疑。”
我捏緊手裏的繳費單,心裏酸水翻湧。
以後這犧牲輪班表,我再也不參與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