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家自稱最民主,任何大事都由全家投票決定。
養妹想學舞蹈,四票讚成;
我想讀研,四票反對。
養妹二十五歲生日,全票通過送她一輛跑車;
我訂婚,爸媽卻投票決定取消彩禮,把婚房暫時借給她住。
未婚夫沈嶼每次都會偷偷安慰我:
“我們的婚禮隻能推遲了,你別和她計較,我以後會補償你。”
當天晚上,我去酒店取落下的文件,卻聽見沈嶼在包廂裏說:
“先讓她把技術授權書簽了,婚禮推遲幾個月不算什麼。”
養妹笑著問:“那你真會娶她?”
沈嶼沉默片刻:
“公司現在需要她手裏的專利。”
“等融資完成,我帶你去國外結婚。她那種缺愛的人,給個戒指就能等我很多年。”
“到時候咱們有了孩子,她就不得不退出了。”
包廂裏響起一片笑聲。
我站在門外,刪除了原本準備交給沈家的獨家授權書。
他們不知道,就在一個小時前,競爭公司已經開出三倍價格,請我擔任首席研發官。
第二天的家庭投票上,所有人都投票讓我繼續等待婚禮。
我笑著舉起手,第一次投了讚成。
我讚成取消婚禮。
也讚成帶著專利,嫁給更好的未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