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小就堅信,白活著是不道德的,男人得幹活才配喘氣。
被拐那年我三歲。
人販子把我鎖進柴房,轉身去接電話。
我發現屋頂漏雨,便拆下門板補房頂,順手劈完院裏半年的柴。
人販子回來後沉默很久,默默遞給我一把斧頭。
後來,我被轉賣了六家。
每一家都舍不得賣我,不是心疼,是因為我太好用了。
五歲,我就能獨自撐起一家養豬場。
豬場發洪水時,別人忙著搶錢,我腰上拴根麻繩跳進水裏搶豬,三十多頭一隻沒丟
老板抱著豬痛哭,獎勵我多吃半碗豬油拌飯。
十歲,我就自考了廚師、家政和電工證。
親生父母找來那天。
我正蹲在飯館後巷通下水道,渾身汙泥。
一個珠光寶氣的女人哭著向我撲來。
我本能後退:
“別別別,阿姨,我臟,弄壞您的衣服賠不起。”
她哭得更厲害了。
我頓時慌了,趕緊掏出手寫的“服務價目表”:
“您看看需要什麼服務。”
“做飯、洗衣、通下水道、修家電,我都能幹。”
“今天免費,真的不要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