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臨水鎮有個舊俗。
女兒出生後,外婆要親手織一匹“送嫁紅”,等她出嫁那日,再裁成蓋頭、喜被和過門鞋。
外婆替我織了整整十六年。
她臨終前握著我的手說,這匹布隻能為我動剪,旁人碰不得。
可婚禮前半個月,我回家取布,卻看見表妹宋晚棠披著用它裁成的嫁衣,站在鏡子前笑。
媽媽替她整理衣領,未婚夫周敘白蹲在她腳邊,親手為她係繡鞋。
我問媽媽,“我的那匹布呢?”。
媽媽滿不在乎地說:“晚棠懷孕了,婚禮必須提前。你的婚期還能改,先讓她風光一次怎麼了?”
爸爸也沉下臉:“她爸當年為了救我瘸了一條腿。別說一匹布,她要你的婚房,你都該讓。”
周敘白避開我的目光,低聲勸我:“念初,晚棠隻有這一次,你懂事一點。”
我忽然笑了。
他們欠宋家的恩情,卻拿走了我的嫁衣、我的婚房。
甚至連我的未婚夫,都快成了送給宋晚棠的謝禮。
我沒有再爭。
隻是當著他們的麵,點開那封擱置許久的邀請函。
西北古織物修複中心,駐場五年。
報到日期,恰好是我原定舉行婚禮的那一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