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縣有個傳了百年的規矩。
誰家孩子金榜題名,就要在祠堂點一盞狀元燈。
燈骨刻生辰,燈麵寫姓名,再由母親親手掛上魁星筆。
外公臨終前,拖著病體替我紮了一盞。
他說,等我考上大學那天,要讓全族人都看看,他的外孫女有多爭氣。
高考出分,我考了全市第九。
可升學宴當天,祠堂裏點亮的卻是表妹周雨薇的燈。
我走近才發現,那原本就是外公留給我的那一盞。
燈骨上,“沈昭寧”三個字被刀刮去,換成了周雨薇的名字。
媽媽手裏還握著刮下來的木屑。
她看見我,若無其事地解釋:
“薇薇沒過一本線,正是需要鼓勵的時候。”
“你都考全市第九了,還缺一盞燈給你長臉?”
表妹站在燈下接受全族人的祝賀。
舅舅把宗族助學金交到她手中。
而我的母親,親手替她掛上了外公刻給我的魁星筆。
我沒有當眾爭搶。
隻在祠堂外登錄招生係統,確認了那份高原氣象人才定向培養協議。
畢業後服從分配,最低服務八年。
係統再次提醒:
【定向計劃一經確認,原則上不得退出。】
我按下確認。
既然他們覺得我的前途不需要被照亮,那我就去一個離他們足夠遠、抬頭就能看見漫天星光的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