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十二年,我的丈夫時清讓留洋歸來。
碼頭上,他身邊站著一位剪短發、穿學生裝的新式小姐。
婆婆拉著我的手說:
"婉貞,你是明媒正娶的原配,名分在這兒,誰也越不過你去。"
前世,我守著這句話過了一生。
他和那位小姐同進同出,我便學認字、學英文、剪了頭發燙了卷。
他喜歡讀書,我便日日立在書房外,等他回心轉意。
後來他們去了法國。
我守著顧家的空宅子,熬死了婆婆,熬瞎了眼睛。
臨死前收到他的信,隻有一句:
"婉貞,這一生,我們都被舊禮教害了。你困住我,也困死了你自己。"
重生回碼頭那日。
汽笛長鳴,我隔著人群看了他最後一眼。
回家後,我取出嫁妝單子,鋪開信紙。
"時先生台鑒:茲有一紙婚約,願與君兩清。"
舊禮教困不住他。
從今往後,也困不住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