妹妹出生後,我的名字就從戶口上被劃掉了。
媽媽說先讓我去鄉下待著,等我成年後,會再遷移回來。
後來,弟弟出生了。
三個人的家變成四個人的。
唯獨沒有我。
我等啊等,等到了十八歲生日。
十八歲了,我終於可以遷移回去,回到自己的家,不再過著寄人籬下的日子。
我小心翼翼的給家裏人寫信,沒人回。
於是我跋山涉水,走了五十公裏,磨破了兩雙鞋,終於到了家。
我對著智能門鎖不知所措,在嚴夏的天足足等了三個小時。
門終於開了。
看著穿得幹淨整潔的四個人,我小心翼翼道:
“爸媽,我十八歲了。”
我可以回家啦。
可是爸爸嫌棄地看了我一眼,“哪來的乞丐。”
媽媽皺著眉叫了保安。
弟弟妹妹更是直接關上了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