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江潮雨在一起五年,他煙不離手,襯衫領子永遠帶著尼古丁的苦味。
兩個月前他忽然不抽了,兜裏裝的打火機換成了薄荷含片。
我高興得發了朋友圈,他在底下評論:
"你不是嫌煙味熏嗎,以後親你不用捂鼻子了。"
我媽截圖存進了相冊。
我弟都難得誇了句:
"姐夫真行,為了我姐能把命根子戒了。"
就連樓下超市老板都感慨:
"小江好久沒來買煙了,這是要當模範丈夫啊。"
所有人都在替他鼓掌。
直到那天我整理衣櫃,從他西裝內袋裏抖落一張便利貼。
上麵是陌生的圓體字,畫了個小太陽,寫著:
"第47天,你好棒,獎勵你一顆糖。"
便利貼的背麵印著一家我沒聽過的咖啡店logo。
我去了那家店,吧台後麵有個女孩,馬尾辮,說話聲音很輕。
她笑著問我喝什麼,指甲上貼著和便利貼一模一樣的小太陽。
櫃台邊的照片牆上,一張拍立得裏,江潮雨叼著棒棒糖衝鏡頭比耶。
照片右下角寫著一行字:
"阿潮戒煙第30天,我們一起加油。"
隻不過那個"我們",不包括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