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妹妹前後腳定了婚期,媽媽做主合成了一天,說辦一場省事。
省的是誰的事,我心裏清楚。
出嫁前五天,家裏來了一群幫忙的親戚。
兩個哥哥在院子裏比劃著,爭論誰負責把妹妹從閨房背到大門口。
大哥說自己力氣大,二哥說自己跑得穩。
兩個人石頭剪刀布,一連五局,輸的那個死活不認。
媽媽端著盤西瓜出來,眉眼彎彎。
“這有啥好爭的,大門口到巷子頭老大背,巷子頭到車門口老二接,都別委屈。”
大家都笑了。
爸爸啃著西瓜忽然卡了一下。
“哎,阿雁......也是那天吧?"
笑聲停了半拍。
媽媽低頭嗑瓜,不抬眼。
“她那邊就簡單走走,我到時候說腳崴了不方便張羅,讓她自己出門就是了。”
大哥鬆了口氣:“對對對,她不會介意的。”
二哥也跟著附和:“阿雁從小就懂事,不會計較這個。”
爸爸沒再說話,算是默認了。
屋裏又恢複了熱鬧,他們開始商量明天誰給妹妹撐紅傘,誰負責放鞭炮。
我低頭看了看自己為明天準備的紅嫁衣,慢慢轉身,走進了夜色裏。
從小到大,他們總說我懂事。
原來懂事的意思是,不必被放在心上,也不會鬧。
既然這個家從來沒有我的位置,那明天的路,我自己走就是了。
隻是這一走,就不再回頭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