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媽離婚分家時,用抽簽決定三個孩子的去留。
沒人抽中我。
爸爸歡喜地帶走弟弟,媽媽如釋重負地抱走姐姐。
留給我的,隻有一張北上的火車票。
“隻能怪你命不好,你姨在東北打工,你找她去吧。”
他們送我到站台,隨後頭也不回地離開。
一路上,我都不甘心地數著簽筒裏的簽。
兩百三十五根簽,全都沒有我的名字。
原來他們從一開始就沒打算要我。
早就和家裏斷聯、最討厭孩子的小姨,還會要我嗎?
可下了火車,一個穿著貂皮大衣的時髦女人迎麵走來。
“你就是沈安安?”
我怯怯點頭,揪著衣角,隻敢低頭看腳尖。
她掃了眼我洗得發白的單衣,低聲罵了一句:
“那倆喪良心的!大冷天的就給你穿這個?”
一件帶著餘溫的大衣兜頭將我